波長決定光的顏色,而光強是發光強度,這兩者沒有必然關系.紫外光既可以強,也可以弱.
在光度學中是沒有“光強”這樣一個概念的。常用的光學量概念有發光強度、光照度、光出射度和光亮度。“光強”只是一個通俗的說法,很難說對應哪一個光度學概念。以上所說的幾個概念都是有嚴格的物理定義的:
發光強度:光源在單位立體角內發出的光通量,單位是坎德拉,即每球面度1流明。
光照度:被照明面單位面積上得到的光通量,單位是勒克斯,即每平方米1流明。
光出射度:光源單位面積上發出的光通量,單位與光照度相同。
光亮度:單位面積上沿法線方向的發光強度,或稱單位面積在其法線方向上單位立體角內發出的光通量,單位是尼特,即每平方米每球面度1流明。
由于發光強度、光亮度與方向有關,容易推導出:各個方向上光亮度相同的光源其發光強度是方向的余弦函數,在法線方向上發光強度最大,稱為余弦輻射體,也叫朗伯光源。各個方向上發光強度都相等的光源其光亮度就是不等的。
所以所謂的光強是與振幅有關,用I表示光學中的光強,v表示光的頻率,A為照射區域面積,N為時間間隔t內照到A上的光子總數,則
I=Nhv/At
這公式里沒有波長,所以光強與波長無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