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門溝通兩次均不開門
2、跟物業反映三次,物業說說了,但是完全無效
3、打過一次110,JC說他們也不能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建議還是找物業,要么直接打官司,但是他也知道我們上班的不可能不工作拿那么多時間去耗
到目前為止,好象遇到這樣的惡鄰就只能自認倒霉,但這確實是常人能夠忍受的。
跟JC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但他說這是針對工業噪聲污染,可是規定好象并沒有這樣說啊?
上網看了一下,知道全國有此遭遇深受其害的人大有人在,但除了以惡制惡難道就沒有一個正常途徑可以解決嗎?他們在樓上制造噪音他可以說是在正常生活,你在樓下向他制造反噪音還得費一番功夫,搞不好他門還倒打一耙,因為凡是遇到這種的惡鄰都是素質低下、蠻不講理的人種啊。
現在請教: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這段話并沒有說只針對工業污染,難道不適用這種生活噪音嗎?能夠成為JC打太極的理由嗎?
不知相關法律界的人士能否給一點點明示?
2、有沒有遇到這種完全自私、無法溝通的樓上惡鄰之后而得到圓滿解決的朋友,請你們介紹一下有效的經驗。謝謝!
我個人有個提議,就是所有受樓上噪音干擾的人都多多向當地媒體反映、多多發帖,因為這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大問題了,對每一位遭受噪音侵犯的人的工作生活都有可能造成非常非常嚴重的影響!只有我們共同發出聲音,引起社會更普遍的關注,才有可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以致于對此類事件有個明確的表態、出臺個法律法規什么的,不但能幫助我們自己,也是所有后來人做了一件大好事啊!!
緊張、憤怒、郁悶、忍耐,受夠了上層噪音的人,如果沒有人能真正理解你、幫助你,那就自己幫自己吧,多向媒體投訴、多在網上發出聲音,讓全社會一起譴責那些沒有公德、自私自利的人種吧!!讓相關部門救民于“水火,”再為人民做一件好事吧!!!
緊張、憤怒、郁悶、忍耐,我們受夠了上層噪音!沒有人真正理解你、關心你、幫助你,那我們就自己幫自己吧,多向媒體投訴、多在網上發出聲音,讓全社會一起譴責那些沒有公德、自私自利的人吧!!讓相關部門救民于“水火,”再為人民做一件好事吧!!!您提到的問題是一個生活噪聲擾民的問題,您選擇向公安機關投訴是非常正確的。按照我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生活噪聲擾民問題由公安機關處理。生活噪聲包括:娛樂活動、高音喇叭、紅白喜事慶典、汽車報警器鳴叫、寵物吠叫、高聲叫賣等等發出的噪聲。碰到此類噪聲擾民,可首先向居住區居委會反映,由其出面進行勸止,沒有居委會的居住小區,法定由物業單位代為出面勸止。居委會是政府的最基層單位,如居委會治安管理人員與您同時認定其噪聲擾民,不必進行噪聲測量即可認為其噪聲已達到擾民的程度,居委會在某種程度上可代表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內的常規事務管理。如居委會不能制止其噪聲擾民,應由居委會通知當地派出所(或110)出警強制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警察的出現,打麻將者應會有所收斂。如果警察離去后該住戶又重新打麻將擾民,可再次通過居委會呼叫警察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若警察因屢次出警,認定其屬“噪聲擾民情節嚴重的”,可對當事人實施拘留。
另外提醒您,您自行購買或借用聲級計進行測量得到的結果僅具有參考意義,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您不具備法定檢測的資質,您購買的聲級計沒有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精度檢定證書,您本人也沒有檢測人員的資格(即上崗證),因此所得到的數據在法律上是不會采信的。
還有,處理此類事情最好以勸說為主,不要升級為暴力對抗,以至于產生嚴重的鄰里失和。即使遇到蠻橫無理的當事人,也應該會同多人采用可被對方接受的方式對其勸導,力爭以和諧的方式解決問題。您提到的問題是一個生活噪聲擾民的問題,您選擇向公安聲級計機關投訴是非常正確的。按照我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生活噪聲擾民問題由公安機關處理。生活噪聲包括:娛樂活動、高音喇叭、紅白喜事慶典、汽車報警器鳴叫、寵物吠叫、高聲叫賣等等發出的噪聲。碰到此類噪聲擾民,可首先向居住區居委會反映,由其出面進行勸止,沒有居委會的居住小區,法定由物業單位代為出面勸止。居委會是政府的最基層單位,如居委會治安管理人員與您同時認定其噪聲擾民,不必進行噪聲測量即可認為其噪聲已達到擾民的程度,居委會在某種程度上可代表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內的常規事務管理。如居委會不能制止其噪聲擾民,應由居委會通知當地派出所(或110)出警強制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警察的出現,打麻將者應會有所收斂。如果警察離去后該住戶又重新打麻將擾民,可再次通過居委會呼叫警察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若警察因屢次出警,認定其屬“噪聲擾民情節嚴重的”,可對當事人實施拘留。 另外提醒您,您自行購買或借用聲級計進行測量得到的結果僅具有參考意義,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您不具備法定檢測的資質,您購買的聲級計沒有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精度檢定證書,您本人也沒有檢測人員的資格(即上崗證),因此所得到的數據在法律上是不會采信的。 還有,處理此類事情最好以勸說為主,不要升級為暴力對抗,以至于產生嚴重的鄰里失和。即使遇到蠻橫無理的當事人,也應該會同多人采用可被對方接受的方式對其勸導,力爭以和諧的方式解決問題。
2、跟物業反映三次,物業說說了,但是完全無效
3、打過一次110,JC說他們也不能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建議還是找物業,要么直接打官司,但是他也知道我們上班的不可能不工作拿那么多時間去耗
到目前為止,好象遇到這樣的惡鄰就只能自認倒霉,但這確實是常人能夠忍受的。
跟JC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但他說這是針對工業噪聲污染,可是規定好象并沒有這樣說啊?
上網看了一下,知道全國有此遭遇深受其害的人大有人在,但除了以惡制惡難道就沒有一個正常途徑可以解決嗎?他們在樓上制造噪音他可以說是在正常生活,你在樓下向他制造反噪音還得費一番功夫,搞不好他門還倒打一耙,因為凡是遇到這種的惡鄰都是素質低下、蠻不講理的人種啊。
現在請教: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這段話并沒有說只針對工業污染,難道不適用這種生活噪音嗎?能夠成為JC打太極的理由嗎?
不知相關法律界的人士能否給一點點明示?
2、有沒有遇到這種完全自私、無法溝通的樓上惡鄰之后而得到圓滿解決的朋友,請你們介紹一下有效的經驗。謝謝!
我個人有個提議,就是所有受樓上噪音干擾的人都多多向當地媒體反映、多多發帖,因為這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大問題了,對每一位遭受噪音侵犯的人的工作生活都有可能造成非常非常嚴重的影響!只有我們共同發出聲音,引起社會更普遍的關注,才有可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以致于對此類事件有個明確的表態、出臺個法律法規什么的,不但能幫助我們自己,也是所有后來人做了一件大好事啊!!
緊張、憤怒、郁悶、忍耐,受夠了上層噪音的人,如果沒有人能真正理解你、幫助你,那就自己幫自己吧,多向媒體投訴、多在網上發出聲音,讓全社會一起譴責那些沒有公德、自私自利的人種吧!!讓相關部門救民于“水火,”再為人民做一件好事吧!!!
緊張、憤怒、郁悶、忍耐,我們受夠了上層噪音!沒有人真正理解你、關心你、幫助你,那我們就自己幫自己吧,多向媒體投訴、多在網上發出聲音,讓全社會一起譴責那些沒有公德、自私自利的人吧!!讓相關部門救民于“水火,”再為人民做一件好事吧!!!您提到的問題是一個生活噪聲擾民的問題,您選擇向公安機關投訴是非常正確的。按照我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生活噪聲擾民問題由公安機關處理。生活噪聲包括:娛樂活動、高音喇叭、紅白喜事慶典、汽車報警器鳴叫、寵物吠叫、高聲叫賣等等發出的噪聲。碰到此類噪聲擾民,可首先向居住區居委會反映,由其出面進行勸止,沒有居委會的居住小區,法定由物業單位代為出面勸止。居委會是政府的最基層單位,如居委會治安管理人員與您同時認定其噪聲擾民,不必進行噪聲測量即可認為其噪聲已達到擾民的程度,居委會在某種程度上可代表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內的常規事務管理。如居委會不能制止其噪聲擾民,應由居委會通知當地派出所(或110)出警強制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警察的出現,打麻將者應會有所收斂。如果警察離去后該住戶又重新打麻將擾民,可再次通過居委會呼叫警察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若警察因屢次出警,認定其屬“噪聲擾民情節嚴重的”,可對當事人實施拘留。
另外提醒您,您自行購買或借用聲級計進行測量得到的結果僅具有參考意義,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您不具備法定檢測的資質,您購買的聲級計沒有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精度檢定證書,您本人也沒有檢測人員的資格(即上崗證),因此所得到的數據在法律上是不會采信的。
還有,處理此類事情最好以勸說為主,不要升級為暴力對抗,以至于產生嚴重的鄰里失和。即使遇到蠻橫無理的當事人,也應該會同多人采用可被對方接受的方式對其勸導,力爭以和諧的方式解決問題。您提到的問題是一個生活噪聲擾民的問題,您選擇向公安聲級計機關投訴是非常正確的。按照我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生活噪聲擾民問題由公安機關處理。生活噪聲包括:娛樂活動、高音喇叭、紅白喜事慶典、汽車報警器鳴叫、寵物吠叫、高聲叫賣等等發出的噪聲。碰到此類噪聲擾民,可首先向居住區居委會反映,由其出面進行勸止,沒有居委會的居住小區,法定由物業單位代為出面勸止。居委會是政府的最基層單位,如居委會治安管理人員與您同時認定其噪聲擾民,不必進行噪聲測量即可認為其噪聲已達到擾民的程度,居委會在某種程度上可代表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內的常規事務管理。如居委會不能制止其噪聲擾民,應由居委會通知當地派出所(或110)出警強制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警察的出現,打麻將者應會有所收斂。如果警察離去后該住戶又重新打麻將擾民,可再次通過居委會呼叫警察要求其停止噪聲干擾。若警察因屢次出警,認定其屬“噪聲擾民情節嚴重的”,可對當事人實施拘留。 另外提醒您,您自行購買或借用聲級計進行測量得到的結果僅具有參考意義,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您不具備法定檢測的資質,您購買的聲級計沒有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精度檢定證書,您本人也沒有檢測人員的資格(即上崗證),因此所得到的數據在法律上是不會采信的。 還有,處理此類事情最好以勸說為主,不要升級為暴力對抗,以至于產生嚴重的鄰里失和。即使遇到蠻橫無理的當事人,也應該會同多人采用可被對方接受的方式對其勸導,力爭以和諧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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