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13個月,凝聚了中國環境科學學會臭氧污染控制專業委員會20余家成員單位及百余名專家學者在大氣臭氧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學共識和實踐經驗,2020年10月16日,《中國大氣臭氧污染防治藍皮書(2020年)》(以下簡稱“藍皮書”)發布。
《藍皮書》針對當前我國日益突出的大氣臭氧污染問題,從我國臭氧污染問題的現狀與演變、臭氧污染的成因與來源、臭氧及其前體物防控技術進展等方面,介紹了我國臭氧污染防治的狀況和思路,全書共7章。
本文梳理了《藍皮書》中的重點內容。
當前我國臭氧污染防治面臨啥問題:
主要有三個。重點區域如何協調好PM2.5和臭氧或臭氧兩大前體物(vocs和NOx)之間的關系。《藍皮書》指出,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以PM2.5為重心的控制策略在臭氧防控方面可能存在短板,如何做到PM2.5和臭氧協同防控,是這些地區面臨的技術難點。
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要解決前體物VOCs和NOx精準調控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臭氧污染控制的科學認知與實際防控的可行性和可達性之間仍然存在脫節現象。
最后,如何協調臭氧污染防控治標與治本的關系是接下來的一大突破重點。在這一點上需要將常規防控與應急防控相結合,將末端和源頭治理與四大(產業、能源、交通、用地)結構調整相結合。
臭氧污染的成因及來源:
VOCs 與 NOx是臭氧及二次 PM2.5 生成的重要前提物。《藍皮書》中顯示,城市地區至少有一半的 NOx 來自機動車排放,其余則主要由工業和電廠排放。
我國大部分城市都屬于VOCs 控制區,其關鍵性物種為芳香烴和烯烴類,珠三角區域天然源 VOCs 貢獻顯著;在鄉村、郊區等地區,臭氧生成多屬于 NOx控制區或過渡區。
臭氧前體物 VOCs 的來源可分為人為源和天然源,VOCs 人為源排放約為天然源排放的 1~2 倍。城市地區 VOCs 排放主要來自人為源,包括移動源、工業源、溶劑使用等。
各地區 VOCs 重點行業呈現明顯的差異性。通常城市地區的移動源 VOCs 排放對局地臭氧
化學生成影響較大,溶劑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工業源等行業也相對重要。
天然源排放在北京、上海、南京和四川占比為2%~15%,夏季高于冬季。
需要指出的是,NOx 和 VOCs 排放源的貢獻與實際大氣的濃度貢獻占比存在差異。
城市或地區的臭氧來源大致包括全球背景、區域輸送和本地生成三個方面。區域內排放前體物光化學反應是臭氧生成的主要來源,但外部輸送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區的臭氧污染貢獻不可忽視。
其中提醒道,無錫、蘇州和上海等東部地區臭氧及其前體物的區域輸送,對下風向南京及西部地區的臭氧高污染具有重要作用;珠三角地區排放對夏季臭氧污染日的貢獻達到 70%,秋季達到 50%;在珠三角秋季臭氧污染季節,排放源區一般對下風向40 km范圍內的地區臭氧污染貢獻大。
對臭氧污染治理的建議:
“十四五”期間,深入開展 PM2.5 和臭氧的協同控制研究,統籌考慮并制定不同層面 PM2.5 和臭氧污染的綜合防治對策,制定具有地區差異化的 NOx 與 VOCs 協同減排策略;
提出臭氧濃度和超標天數改善的具體目標,制定國家、區域、城市臭氧污染防治總體路線圖,明確量化指標和完成時限,并進行考核;
構建“減排目標—減排計劃—減排方案—減排效果評估”的空氣質量管控思路,加強臭氧污染防治頂層設計,成立國家級臭氧污染防治專家委員會,并明確國家與地方在臭氧污染管控上的職責分工。
在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人為源排放量較高,前體物控制力度要高于其他地區才能改善臭氧污染。
《藍皮書》針對當前我國日益突出的大氣臭氧污染問題,從我國臭氧污染問題的現狀與演變、臭氧污染的成因與來源、臭氧及其前體物防控技術進展等方面,介紹了我國臭氧污染防治的狀況和思路,全書共7章。
本文梳理了《藍皮書》中的重點內容。
當前我國臭氧污染防治面臨啥問題:
主要有三個。重點區域如何協調好PM2.5和臭氧或臭氧兩大前體物(vocs和NOx)之間的關系。《藍皮書》指出,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以PM2.5為重心的控制策略在臭氧防控方面可能存在短板,如何做到PM2.5和臭氧協同防控,是這些地區面臨的技術難點。
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要解決前體物VOCs和NOx精準調控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臭氧污染控制的科學認知與實際防控的可行性和可達性之間仍然存在脫節現象。
最后,如何協調臭氧污染防控治標與治本的關系是接下來的一大突破重點。在這一點上需要將常規防控與應急防控相結合,將末端和源頭治理與四大(產業、能源、交通、用地)結構調整相結合。
臭氧污染的成因及來源:
VOCs 與 NOx是臭氧及二次 PM2.5 生成的重要前提物。《藍皮書》中顯示,城市地區至少有一半的 NOx 來自機動車排放,其余則主要由工業和電廠排放。
我國大部分城市都屬于VOCs 控制區,其關鍵性物種為芳香烴和烯烴類,珠三角區域天然源 VOCs 貢獻顯著;在鄉村、郊區等地區,臭氧生成多屬于 NOx控制區或過渡區。
臭氧前體物 VOCs 的來源可分為人為源和天然源,VOCs 人為源排放約為天然源排放的 1~2 倍。城市地區 VOCs 排放主要來自人為源,包括移動源、工業源、溶劑使用等。
各地區 VOCs 重點行業呈現明顯的差異性。通常城市地區的移動源 VOCs 排放對局地臭氧
化學生成影響較大,溶劑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工業源等行業也相對重要。
天然源排放在北京、上海、南京和四川占比為2%~15%,夏季高于冬季。
需要指出的是,NOx 和 VOCs 排放源的貢獻與實際大氣的濃度貢獻占比存在差異。
城市或地區的臭氧來源大致包括全球背景、區域輸送和本地生成三個方面。區域內排放前體物光化學反應是臭氧生成的主要來源,但外部輸送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區的臭氧污染貢獻不可忽視。
其中提醒道,無錫、蘇州和上海等東部地區臭氧及其前體物的區域輸送,對下風向南京及西部地區的臭氧高污染具有重要作用;珠三角地區排放對夏季臭氧污染日的貢獻達到 70%,秋季達到 50%;在珠三角秋季臭氧污染季節,排放源區一般對下風向40 km范圍內的地區臭氧污染貢獻大。
對臭氧污染治理的建議:
“十四五”期間,深入開展 PM2.5 和臭氧的協同控制研究,統籌考慮并制定不同層面 PM2.5 和臭氧污染的綜合防治對策,制定具有地區差異化的 NOx 與 VOCs 協同減排策略;
提出臭氧濃度和超標天數改善的具體目標,制定國家、區域、城市臭氧污染防治總體路線圖,明確量化指標和完成時限,并進行考核;
構建“減排目標—減排計劃—減排方案—減排效果評估”的空氣質量管控思路,加強臭氧污染防治頂層設計,成立國家級臭氧污染防治專家委員會,并明確國家與地方在臭氧污染管控上的職責分工。
在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人為源排放量較高,前體物控制力度要高于其他地區才能改善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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