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噪聲的勞動者應該進行定期體檢。對聽力下降者,予以治療,重癥者調離崗位。有明顯的聽隔聲測量系統覺器官疾病、心血管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者,不準參與有強烈噪聲的作業。
對某一具體的噪聲問題而言,采用何種方法來解決。要看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來說,在經濟條件和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應鼓勵優先考慮采取工程措施,從聲源或傳播路徑上來降低生產場所的噪聲。但是,尚有許多場所,從經濟或技術上考慮,目前還不可能采用聲源降噪或聲傳播路徑降噪的措施,這些場所應及時采用個人防護措施來控制噪聲的危害。再如,有些車間的機械設備或管道很多、很復雜,而受噪聲影響的操作工人卻較少,這種情況下,暫考慮使用個人防護的辦法來解決噪聲問題要經濟得多。另外,還有些地方雖然在聲源上或聲傳播路徑上采取了一定的降噪措施,但噪聲級仍未能降到85分貝(A)至90分貝(A)以下,其所遺留的問題應當借助護耳器來補充解決。
在控制職業噪聲危害方面,護耳器目前在世界范圍內仍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使用面很廣。即噪聲危害使在業余活動的場合,只要有強噪聲存在,護耳器也可大派用場。使用護耳器是一種既簡便又經濟的辦法。國外有關噪聲的法規標準一般都明文規定:在噪聲達到或超過90分貝(A)的場合,工人必須使用護耳器;任何人(包括工廠的上司、來廠參觀的貴賓)只要進入該場所,也都必須佩帶上護耳器;對那些對噪聲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85分貝(A)至90分貝(A)的環境下工作,也必須使用護耳器。
護耳器主要包括耳塞與耳罩。目前在國外較為流行使用的是一種慢回彈泡沫塑料耳塞。這種耳塞具有隔聲值高、佩帶舒適簡便等優點。
護耳器的使用在我國遠未受到應有的重視。許許多多的地方早就應當使用護耳器,但至今仍沒有采用。因此,應當提高對使用護耳器意義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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