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聲標準
1、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是最新的建筑隔聲標準。
2、GB/T19889.1-2005 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1部分: 側向傳聲受抑制的實驗室測試設施要求;GB/T19889.3-2005 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3部分: 建筑構件空氣聲隔聲的實驗室測量。
3、GB/T8485-2008 建筑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
4、2012年8月1日施行《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中關于隔聲的規定,摘錄如下:
住宅設計應滿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風和隔聲要求。
4.1隔聲、降噪。
4.2住宅臥室、起居室(廳)內噪聲級,應滿足下列要求:1. 晝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聲級不應大于45dB;2. 夜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聲級不應大于37dB;3. 起居室(廳)的等效連續聲級不應大于45dB。
4.3分戶墻和分戶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1. 分隔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墻和分戶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應大于45 dB;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tr)應大于51 dB。
4.4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樓板的規范化撞擊聲壓級宜小于75 dB。當條件受到限制時,住宅分戶樓板的規范化撞擊聲壓級應小于85dB,且應在樓板上預留可供今后改善的條件。
4.5住宅建筑的體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應有利于噪聲控制。在住宅平面設計時,當臥室、起居室(廳)布置在噪聲源一側時,外窗應采取隔聲降噪措施;當居住空間與可能產生噪聲的房間相鄰時,分隔墻和分隔樓板應采取隔聲降噪措施;當內天井、凹天井中設置相鄰戶間窗口時,宜采取隔聲降噪措施。
4.6起居室(廳)不宜緊鄰電梯布置。受條件限制起居室(廳)緊鄰電梯布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5、《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規定。
5.1住宅應給居住者提供一個安靜的室內生活環境,但是在現代城市中大部分住宅的外部環境均比較嘈雜,尤其是鄰近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聲的影響更為嚴重。因此,應在住宅的平面布置和建筑構造上采取有效的隔聲和防噪聲措施,例如盡可能使臥室和起居室遠離噪聲源,鄰街的窗戶采用隔聲性能好的窗戶等。
5.2樓板的標準化撞擊聲壓級不應大于75dB。應采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
5.3空氣聲隔聲量,樓板不應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不應小于55dB),分戶墻不應小于40dB,外窗不應小于30dB,戶門不應小于25dB。應采取機場噪聲構造措施提高樓板、分戶墻、外窗、戶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
5.4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墻體時,孔洞周邊應采取密封隔聲措施。
5.5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緊鄰布置。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布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5.6管道井、水泵房、風機房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水泵、風機應采取減振措施[1] 。
隔聲測試
對設備的隔聲測試通常需要在搭建好的隔聲實驗中進行。隔聲實驗室由聲源室、接收室、控制室組成。隔聲實驗室測試房間包括兩間相鄰的混響室,一間為聲源室,另一間為接收室,兩室之間設試件洞口,用以安裝試件。根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環境測控優化研究中心搭建隔聲實驗臺的經驗以及相關隔聲標準規范的要求通常設置試件洞口尺寸4000×2500mm,面積10平方米,測量門、窗、玻璃等面積小于10平方米的試件,可根據以上標準規定,在試件洞口內構筑符合試件尺寸的安裝洞口。為了控制測試房間的背景噪聲,抑制側向傳聲,準確測量建筑材料及構件的空氣聲隔聲性能,隔聲實驗室采用“房中房”構造。聲源室與接收室之間在結構上完全脫開;聲源室、接收室與原基礎間設置隔振材料;實驗室的新增外墻,聲源室、接收室的墻體、地面及頂選用高隔聲性能的材料;測試房間的門均采用雙道隔聲門,作成“聲閘”,進一步提高門的隔聲能力。
聲源室、接收室的房間尺寸比例選擇合適,使低頻段的簡振頻率盡可能分布均勻。實驗室建成后,按照GB/T 19889.1-2005、GB/T 19889.3-2005與GB/T 8485-2008對隔聲實驗室進行檢驗,并根據檢驗結果設置、調整擴散板位置,確定是否需要設置吸聲構造降低混響時間等,直至滿足上述標準要求。
聲源室、接收室內照明采用無噪聲燈具;聲源室、接收室室內墻面(試件桐口墻面除外)均設置電源插座,插座分兩組,一組供測試設備用,一組供電暖氣(功率2000W)用。實驗室外墻面設置電源插座,供加工試件的電動工具用。
隔聲實驗室的接收室背景噪聲≤20dB;測試房間的低頻混響時間滿足隔聲標準要求;房間內聲場分布較均勻,避免出現強駐波[1] 。
一般定律
質量定律
如果把單層均勻密實材料的構件(忽略材料的彈性)看作是柔軟的,它在受到聲波激發時,構件的振幅大小就決定于構件的單位面積質量(稱為面密度)、入射聲波的聲壓和頻率。構件越重,頻率越高,透射波的振幅就越小,構件的隔聲效果也越好。闡明這一關系的即為質量定律。
在聲波垂直入射時構件的隔聲量(Ro)可用下式計算:
Ro=10 lg|pi/pt|2
=10 lg【1+(ωm/2ρc)2】 (dB)
式中pi為入射聲壓;pt為透射聲壓;m為面密度;ω為角頻率(ω=2πf,f為頻率);ρ為空氣密度;c為聲速。此式即為垂直入射波的質量定律,其實用公式為:
Ro=20 lgm·f-42.5
在無規入射的情況下,對所有方向的入射波進行平均,求出無規入射波的隔聲量(R)。其公式為:
R=Ro-10 lg(0.23Ro)
R值較Ro值為小,Ro越大,其差值就越大。
上面所述的是忽略材料彈性的理想情況,實際上隔聲構件一般是有一定剛度的彈性板,可因吻合現象而降低隔聲量。板的隔聲量由彈性的勁度控制。在質量控制區以上產生的臨界頻率處的低谷,是由吻合效應引起的。革新他的質量,我覺得還是有非常不錯的定律了,病人的定位能為他們提供一定的幫助,這個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了。
1、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是最新的建筑隔聲標準。
2、GB/T19889.1-2005 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1部分: 側向傳聲受抑制的實驗室測試設施要求;GB/T19889.3-2005 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3部分: 建筑構件空氣聲隔聲的實驗室測量。
3、GB/T8485-2008 建筑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
4、2012年8月1日施行《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中關于隔聲的規定,摘錄如下:
住宅設計應滿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風和隔聲要求。
4.1隔聲、降噪。
4.2住宅臥室、起居室(廳)內噪聲級,應滿足下列要求:1. 晝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聲級不應大于45dB;2. 夜間臥室內的等效連續聲級不應大于37dB;3. 起居室(廳)的等效連續聲級不應大于45dB。
4.3分戶墻和分戶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1. 分隔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墻和分戶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應大于45 dB;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空氣聲隔聲評價量(RW+Ctr)應大于51 dB。
4.4臥室、起居室(廳)的分戶樓板的規范化撞擊聲壓級宜小于75 dB。當條件受到限制時,住宅分戶樓板的規范化撞擊聲壓級應小于85dB,且應在樓板上預留可供今后改善的條件。
4.5住宅建筑的體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應有利于噪聲控制。在住宅平面設計時,當臥室、起居室(廳)布置在噪聲源一側時,外窗應采取隔聲降噪措施;當居住空間與可能產生噪聲的房間相鄰時,分隔墻和分隔樓板應采取隔聲降噪措施;當內天井、凹天井中設置相鄰戶間窗口時,宜采取隔聲降噪措施。
4.6起居室(廳)不宜緊鄰電梯布置。受條件限制起居室(廳)緊鄰電梯布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5、《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規定。
5.1住宅應給居住者提供一個安靜的室內生活環境,但是在現代城市中大部分住宅的外部環境均比較嘈雜,尤其是鄰近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聲的影響更為嚴重。因此,應在住宅的平面布置和建筑構造上采取有效的隔聲和防噪聲措施,例如盡可能使臥室和起居室遠離噪聲源,鄰街的窗戶采用隔聲性能好的窗戶等。
5.2樓板的標準化撞擊聲壓級不應大于75dB。應采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
5.3空氣聲隔聲量,樓板不應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的樓板不應小于55dB),分戶墻不應小于40dB,外窗不應小于30dB,戶門不應小于25dB。應采取機場噪聲構造措施提高樓板、分戶墻、外窗、戶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
5.4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墻體時,孔洞周邊應采取密封隔聲措施。
5.5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緊鄰布置。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布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5.6管道井、水泵房、風機房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水泵、風機應采取減振措施[1] 。
隔聲測試
對設備的隔聲測試通常需要在搭建好的隔聲實驗中進行。隔聲實驗室由聲源室、接收室、控制室組成。隔聲實驗室測試房間包括兩間相鄰的混響室,一間為聲源室,另一間為接收室,兩室之間設試件洞口,用以安裝試件。根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環境測控優化研究中心搭建隔聲實驗臺的經驗以及相關隔聲標準規范的要求通常設置試件洞口尺寸4000×2500mm,面積10平方米,測量門、窗、玻璃等面積小于10平方米的試件,可根據以上標準規定,在試件洞口內構筑符合試件尺寸的安裝洞口。為了控制測試房間的背景噪聲,抑制側向傳聲,準確測量建筑材料及構件的空氣聲隔聲性能,隔聲實驗室采用“房中房”構造。聲源室與接收室之間在結構上完全脫開;聲源室、接收室與原基礎間設置隔振材料;實驗室的新增外墻,聲源室、接收室的墻體、地面及頂選用高隔聲性能的材料;測試房間的門均采用雙道隔聲門,作成“聲閘”,進一步提高門的隔聲能力。
聲源室、接收室的房間尺寸比例選擇合適,使低頻段的簡振頻率盡可能分布均勻。實驗室建成后,按照GB/T 19889.1-2005、GB/T 19889.3-2005與GB/T 8485-2008對隔聲實驗室進行檢驗,并根據檢驗結果設置、調整擴散板位置,確定是否需要設置吸聲構造降低混響時間等,直至滿足上述標準要求。
聲源室、接收室內照明采用無噪聲燈具;聲源室、接收室室內墻面(試件桐口墻面除外)均設置電源插座,插座分兩組,一組供測試設備用,一組供電暖氣(功率2000W)用。實驗室外墻面設置電源插座,供加工試件的電動工具用。
隔聲實驗室的接收室背景噪聲≤20dB;測試房間的低頻混響時間滿足隔聲標準要求;房間內聲場分布較均勻,避免出現強駐波[1] 。
一般定律
質量定律
如果把單層均勻密實材料的構件(忽略材料的彈性)看作是柔軟的,它在受到聲波激發時,構件的振幅大小就決定于構件的單位面積質量(稱為面密度)、入射聲波的聲壓和頻率。構件越重,頻率越高,透射波的振幅就越小,構件的隔聲效果也越好。闡明這一關系的即為質量定律。
在聲波垂直入射時構件的隔聲量(Ro)可用下式計算:
Ro=10 lg|pi/pt|2
=10 lg【1+(ωm/2ρc)2】 (dB)
式中pi為入射聲壓;pt為透射聲壓;m為面密度;ω為角頻率(ω=2πf,f為頻率);ρ為空氣密度;c為聲速。此式即為垂直入射波的質量定律,其實用公式為:
Ro=20 lgm·f-42.5
在無規入射的情況下,對所有方向的入射波進行平均,求出無規入射波的隔聲量(R)。其公式為:
R=Ro-10 lg(0.23Ro)
R值較Ro值為小,Ro越大,其差值就越大。
上面所述的是忽略材料彈性的理想情況,實際上隔聲構件一般是有一定剛度的彈性板,可因吻合現象而降低隔聲量。板的隔聲量由彈性的勁度控制。在質量控制區以上產生的臨界頻率處的低谷,是由吻合效應引起的。革新他的質量,我覺得還是有非常不錯的定律了,病人的定位能為他們提供一定的幫助,這個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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