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標準稍微有一些區別的,但都是大同小異的:
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50325 中如下規定:
6.0.11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美國華瑞PGM-6208 ,抽檢數量不得少于5 %,并不得少于3間;房間總數少于3間時,應全數檢測。
6.0.12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凡進行了樣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且檢測結果合格的,抽檢數量減半,并不得少于3間.
6.0.13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應按房間面積設置:
1 房間使用面積小于50m2時,設1個檢測點;
2 房間使用面積50~100m2時,設2個檢測點;
3 房間使用面積大于100m2時,設3~5個檢測點。
6.0.14 當房間內有2個及以上檢測點時,應取各點檢測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該房間的檢測值。
6.0.15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環境污染物濃度現場檢測點應距內墻面不小于0.5m、距樓地面高度0.8~1.5m。檢測點應均勻分布,避開通風道和通風口。
6.0.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濃度檢測時 MP182VOCs,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后進行。
6.0.17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房間的對外門窗關閉24h以后進行。
6.0.18 當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的全部檢測結果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時,可判定該工程室內環境質量合格。
6.0.19 當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可進行再次檢測。再次檢測時,抽檢數量應增加1倍。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再次檢測結果全部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時,美國華瑞PGM-7340VOC可判定為室內環境質量合格。
6.0.20 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嚴禁投入使用。
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HJ/T167—2004 中的布點,如下規定:
4 布點和采樣
4.1 布點原則
采樣點位的數量根據室內面積大小和現場情況而確定,要能正確反映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原則上小于50m2的房間應設1~3個點;50~100m2設3~5個點;100m2以上至少設5個點。
4.2 布點方式
多點采樣時應按對角線或梅花式均勻布點,應避開通風口,離墻壁距離應大于0.5m,離門窗距離應大于1m。
4.3 采樣點的高度
原則上與人的呼吸帶高度一致,一般相對高度0.5~1.5m之間。也可根據房間的使用功能,人群的高低以及在房間立、坐或臥時間的長短,來選擇采樣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4.4 采樣時間及頻次
經裝修的室內環境,采樣應在裝修完成7d以后進行。一般建議在使用前采樣監測。年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3個月,日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18h;8h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6h;1h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45min。
4.5 封閉時間
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2h后進行。對于采用集中空調的室內環境,空調應正常運轉。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現場情況及要求而定。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2006版)規定:房間使用面積<50平方時,檢測點數:1個;房間使用面積≥50平方且<100平方時,檢測點數:2個;房間使用面積≥100平污染源和廠界環境稽查方且<500平方時,檢測點數:不少于3個。
②根據實際情況,一般個人住宅的房間面積<50平方,故1個房間僅需設1個檢測點;客廳面積<50平方時,亦僅需設1個檢測點;如客廳面積>50平方時,應視實際情況而定。
③●具體到1套住房,一般廚房、衛生間不設檢測點;●一般兩室一廳的住房設3個檢測點,即兩個房間和客廳各設1個檢測點;●空氣檢測三室一廳的住房設4個檢測點,即三個房間和客廳各設1個檢測點;●三室兩廳、樓中樓等其他套型的住房應視實際情況而定。
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50325 中如下規定:
6.0.11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美國華瑞PGM-6208 ,抽檢數量不得少于5 %,并不得少于3間;房間總數少于3間時,應全數檢測。
6.0.12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凡進行了樣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且檢測結果合格的,抽檢數量減半,并不得少于3間.
6.0.13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應按房間面積設置:
1 房間使用面積小于50m2時,設1個檢測點;
2 房間使用面積50~100m2時,設2個檢測點;
3 房間使用面積大于100m2時,設3~5個檢測點。
6.0.14 當房間內有2個及以上檢測點時,應取各點檢測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該房間的檢測值。
6.0.15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環境污染物濃度現場檢測點應距內墻面不小于0.5m、距樓地面高度0.8~1.5m。檢測點應均勻分布,避開通風道和通風口。
6.0.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濃度檢測時 MP182VOCs,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后進行。
6.0.17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房間的對外門窗關閉24h以后進行。
6.0.18 當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的全部檢測結果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時,可判定該工程室內環境質量合格。
6.0.19 當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可進行再次檢測。再次檢測時,抽檢數量應增加1倍。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再次檢測結果全部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時,美國華瑞PGM-7340VOC可判定為室內環境質量合格。
6.0.20 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嚴禁投入使用。
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HJ/T167—2004 中的布點,如下規定:
4 布點和采樣
4.1 布點原則
采樣點位的數量根據室內面積大小和現場情況而確定,要能正確反映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原則上小于50m2的房間應設1~3個點;50~100m2設3~5個點;100m2以上至少設5個點。
4.2 布點方式
多點采樣時應按對角線或梅花式均勻布點,應避開通風口,離墻壁距離應大于0.5m,離門窗距離應大于1m。
4.3 采樣點的高度
原則上與人的呼吸帶高度一致,一般相對高度0.5~1.5m之間。也可根據房間的使用功能,人群的高低以及在房間立、坐或臥時間的長短,來選擇采樣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4.4 采樣時間及頻次
經裝修的室內環境,采樣應在裝修完成7d以后進行。一般建議在使用前采樣監測。年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3個月,日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18h;8h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6h;1h平均濃度至少連續或間隔采樣45min。
4.5 封閉時間
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2h后進行。對于采用集中空調的室內環境,空調應正常運轉。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現場情況及要求而定。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2006版)規定:房間使用面積<50平方時,檢測點數:1個;房間使用面積≥50平方且<100平方時,檢測點數:2個;房間使用面積≥100平污染源和廠界環境稽查方且<500平方時,檢測點數:不少于3個。
②根據實際情況,一般個人住宅的房間面積<50平方,故1個房間僅需設1個檢測點;客廳面積<50平方時,亦僅需設1個檢測點;如客廳面積>50平方時,應視實際情況而定。
③●具體到1套住房,一般廚房、衛生間不設檢測點;●一般兩室一廳的住房設3個檢測點,即兩個房間和客廳各設1個檢測點;●空氣檢測三室一廳的住房設4個檢測點,即三個房間和客廳各設1個檢測點;●三室兩廳、樓中樓等其他套型的住房應視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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