鍍鋅有兩種熱鍍鋅(熱浸鍍鋅)和冷鍍鋅(電鍍鋅)
熱鍍鋅有國家標準,冷鍍鋅是國家不提倡的,原因它污染大。
我公司也在熱鍍鋅加工,除了厚度檢測外我們還要檢測漏鍍、氣泡、表面光亮鍍(是否發黑發白)等。你可以查看GB/T13912 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GB/T 13912-92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 ISO
1459——1973(E)《金屬覆蓋層——熱鉸鋅防腐蝕層——指導原則》和 ISO
1461——1973(E)《金屬覆蓋層——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條件》。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制品上熱鍍鋅層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制品防腐蝕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不適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鋼鐵線材、管材和板材上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對熱鍍鋅前基體材料的性質、表面狀態不作規定。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基體材料狀況參見附錄A(參考件)。
本標準對熱鍍鋅產品的后處理未作規定。
2 引用標準
GB 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 4956 磁性金屬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厚度測量 磁性方法
GB 12334 金屬和其他無機覆蓋層 關于厚度測量的定義和一般規則
GB/T 13825 金屬覆蓋層 黑色金屬材料熱鍍鋅層的質量測定 稱量法
3 術語
3.1 熱鍍鋅
將鋼件或鑄件浸入熔融的鋅液中在其表面形成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的工藝過程和方法。
3.2 熱鍍鋅層(簡稱:鍍層)
采用熱鍍鋅方法所獲得的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
3.3 主要表面
指制件上熱鍍鋅前和熱鍍鋅后的某些表面。該表面上的鍍層對于制件的外觀和(或)使用性能是起主要作用的。
3.4 檢查批(簡稱:批)
為實施抽樣檢查匯集起來的熱鍍鋅件。
在熱鍍鋅廠檢驗時,指一個生產班內同一鍍槽中生產的相同類型和大小的熱鍍鋅件。
交貨后由需方檢驗時,指一次訂貨或一次交貨量。
3.5 樣本
從批中隨機抽取的鍍件或鍍件組。
3.6 基本測量面
在主要表面上進行規定次數測量的區域。
3.7 局部厚度
在基本測量面內進行規定次數厚度測量的算術平均值。
3.8 平均厚度
一大制件上或一樣本中所有制件上的局部厚度的算術平均值。
4 需方向熱鍍鋅廠家提供的資料
4.1 必要資料
a. 本標準的標準號。
b. 基體金屬的成分及有關特性。
4.2 附加資料
必要時,需方應提供下列資料。
a. 主要表面,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有適當標記的樣品說明;
b. 表面缺陷,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其他方法標明;
c. 鍍層的外觀要求,可用樣品或其他方法說明;
d. 鍍層厚度的特殊要求(見附錄 A 中 A3 );
e. 是否需要離心處理,需要時,能否接受其厚度要求(見表3)。
5 鋅液中的鋅含量
鍍鋅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
6 抽樣
測量鍍層厚度時,樣本的制件數應按表 1 的規定。
表 1 厚度測量的抽樣要求
批的制件數 樣本的最少制件數
1∽3 全部
4∽500 3
501∽1200 5
1201∽3200 8
3201∽10000 13
> 10000 20
6.1 若制件的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則表1規定的是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最少個數(見 7.3.3)。
6.2 如果樣本不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將原樣本的制件數增加一倍再測量。若這個較大的樣本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認為該批產品符合要求,否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6.3 若供需雙方認可,仲裁檢驗的抽樣方案也可從 GB 2828 中選擇。
7 對鍍層的要求
7.1 外觀
所有鍍件表面應是清潔的,無損傷的。其主要表面應是平滑的,無結瘤、鋅灰和露鐵現象。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
表面上極少量的儲運斑點1)不應作為拒收的理由。
注:1)指熱鍍鋅后的制件在儲運過程中,由于環境中潮濕空氣的作用,在鍍件表面形成很淺的白色斑點。
必要時,應由需方提供(或認可)能說明鍍層外觀要求的樣品。
7.2 修復
外觀檢驗不合格的鍍件應進行修復,但修復總面積不應超過主要表面的 0.5%,且單個面積不超過
1dm2,否則應重新熱鍍鋅。
不同的修復工藝有不同的厚度要求。噴鍍鋅時,修復區域的鍍層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厚度要求。用富鋅涂料和(或)低熔點鋅合金時,其鍍層厚度至少應達到表 2 或表 3 中最小厚度的 50%。
7.3 厚度
為測得準確的鍍層厚度,供需雙方應根據制件的形狀和大小協商確定基本測量面的大小、部位和數量。
用磁性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不應小于 0.001m2,并且在每個基本測量面內至少應測量 5 次。
用稱量法(仲裁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為一次測量所去除的區域,不應小于 0.001m2。鍍層的密度取
7.2g/cm3,從單位面積鍍層質量可計算出鍍層的近似厚度。
熱鍍鋅層的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要求。
7.3.1 主要表面大于 2m,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每個制件上的所有基本測量面的平均厚度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7.3.2 主要表面在 0.001m2 至 2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的每個制件至少應有一個基本測量面,每一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2或表3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7.3.3 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選取足夠數量的制件構成一個基本測量面,使基本測量面不小于
0.001m2。由表1根據批的大小確定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個數。測量的制件總數為一個基本測量面所要求的制件數與基本測量面個數的乘積。每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如果制件的壁厚不同,則在測量鍍層厚度時,應把制件的每一厚度范圍作為一個獨立的制件處理(見表 2 或表
3)。
表 2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不離心處理時)
制件和厚度 mm 局部厚度 (最小值) 平均厚度 (最小值)
鋼鐵零件 > 6 70 85
> 3∽6 55 70
1.5∽3 45 55
< 1.5 35 45
鑄件 > 6 70 80
≤ 6 60 70
表3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離心處理時)
制件尺寸 mm 局部厚度(最小值) 平均厚度(最小值)
螺紋件 直徑 ≥20直徑 > 10~< 20直徑 ≤10 453520 554525
其他零件(包括鑄件) 厚度 > 3厚度 ≤3 4535 5545
注:其鍍層厚度要求也適用于與此有關的墊圈。
7.4 附著強度
熱鍍鋅層應有足夠的附著強度,在無外應力作用使鍍件彎曲或變形時,鍍層不應出現剝離現象。
本標準對附著強度的試驗方法未作規定。
必要時,供需雙方可協定鍍層附著強度的要求及其試驗方法。
附錄A 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制件特性
(參考件)
A1 基體金屬
A1.1 材料
普通碳鋼、低合金鋼和鑄鐵適合于熱鍍鋅,而含硫易切削鋼不適合于熱鍍鋅。
A1.2 表面狀況
熱鍍鋅之前,為獲得清潔的表面,鋼件可在除去油脂、涂層、焊渣等表面污物和雜質后進行酸洗,鑄件可用噴砂(丸)、電解浸蝕等方法處理。
A1.3 內應力
熱鍍鋅過程中,由于消除了基體金屬內的應力,可能會導致鍍件的變形。
為避免鋼的脆化,應盡可能不使用對應變時效硬化敏感的鋼。
熱鍍鋅之前用熱處理消除應力能有效地避免鋼的脆化。
鋼的硬度值低于 34 HRC、340 HV 或 325 HB 時,通常不會因酸洗時的滲氫而變脆。
A2 設計
制件的設計應適合于熱鍍鋅工藝過程。
A2.1 公差加工螺紋時,應考慮鍍層公差以便符合裝配。螺栓連接中,外螺紋上的鍍層對內螺紋有電化學保護作用,內螺紋上無需鍍鋅層。對內螺紋,無論是先攻絲還是在熱鍍鋅后再攻絲均可。
螺紋件的鍍層厚度與離心處理有關。離心處理是為了獲得光潔的螺紋滿足公差要求。
A2.2 封閉空腔
為了安全和便于操作,必須給封閉空腔鏜出排氣孔。封閉空腔在熱鍍鋅過程中能引起爆炸。A3 耐蝕性能與鍍層厚度之間的關系鍍層的耐蝕性與鍍層厚度近似成正比,在較強的腐蝕環境中使用或要求使用壽命特別長時,鍍層的技術要求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A4 鍍鋅液
通常,鍍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若有特殊要求,應由需方規定。A5 后處理
鍍件從鍍槽中取出后可在空氣中或水中冷卻。
對于小制件,熱鍍鋅后可立即進行離心處理去除多余的鋅。
合適的表面處理(如鉻酸鹽處理),能夠阻滯鍍件表面可能形成的儲運斑點。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金屬與非金屬覆蓋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武漢材料保擴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業榮、李志、倪浩明。鍍鋅有兩種熱鍍鋅(熱浸鍍鋅)和冷鍍鋅(電鍍鋅)
熱鍍鋅有國家標準,冷鍍鋅是國家不提倡的,原因它污染大。
我公司也在熱鍍鋅加工,除了厚度檢測外我們還要檢測漏鍍、氣泡、表面光亮鍍(是否發黑發白)等。你可以查看GB/T13912 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GB/T 13912-92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 ISO
1459——1973(E)《金屬覆蓋層——熱鉸鋅防腐蝕層——指導原則》和 ISO
1461——1973(E)《金屬覆蓋層——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條件》。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制品上熱鍍鋅層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制品防腐蝕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不適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鋼鐵線材、管材和板材上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對熱鍍鋅前基體材料的性質、表面狀態不作規定。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基體材料狀況參見附錄A(參考件)。
本標準對熱鍍鋅產品的后處理未作規定。
2 引用標準
GB 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 4956 磁性金屬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厚度測量 磁性方法
GB 12334 金屬和其他無機覆蓋層 關于厚度測量的定義和一般規則
GB/T 13825 金屬覆蓋層 黑色金屬材料熱鍍鋅層的質量測定 稱量法
3 術語
3.1 熱鍍鋅
將鋼件或鑄件浸入熔融的鋅液中在其表面形成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的工藝過程和方法。
3.2 熱鍍鋅層(簡稱:鍍層)
采用熱鍍鋅方法所獲得的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
3.3 主要表面
指制件上熱鍍鋅前和熱鍍鋅后的某些表面。該表面上的鍍層對于制件的外觀和(或)使用性能是起主要作用的。
3.4 檢查批(簡稱:批)
為實施抽樣檢查匯集起來的熱鍍鋅件。
在熱鍍鋅廠檢驗時,指一個生產班內同一鍍槽中生產的相同印染噴漆vocS排放類型和大小的熱鍍鋅件。
交貨后由需方檢驗時,指一次訂貨或一次交貨量。
3.5 樣本
從批中隨機抽取的鍍件或鍍件組。
3.6 基本測量面
在主要表面上進行規定次數測量的區域。
3.7 局部厚度
在基本測量面內進行規定次數厚度測量的算術平均值。
3.8 平均厚度
一大制件上或一樣本中所有制件上的局部厚度的算術平均值。
4 需方向熱鍍鋅廠家提供的資料
4.1 必要資料
a. 本標準的標準號。
b. 基體金屬的成分及有關特性。
4.2 附加資料
必要時,需方應提供下列資料。
a. 主要表面,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有適當標記的樣品說明;
b. 表面缺陷,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其他方法標明;
c. 鍍層的外觀要求,可用樣品或其他方法說明;
d. 鍍層厚度的特殊要求(見附錄 A 中 A3 );
e. 是否需要離心處理,需要時,能否接受其厚度要求(見表3)。
5 鋅液中的鋅含量
鍍鋅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
6 抽樣
測量鍍層厚度時,樣本的制件數應按表 1 的規定。
表 1 厚度測量的抽樣要求
批的制件數 樣本的最少制件數
1∽3 全部
4∽500 3
501∽1200 5
1201∽3200 8
3201∽10000 13
> 10000 20
6.1 若制件的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則表1規定的是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最少個數(見 7.3.3)。
6.2 如果樣本不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將原樣本的制件數增加一倍再測量。若這個較大的樣本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認為該批產品符合要求,否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6.3 若供需雙方認可,仲裁檢驗的抽樣方案也可從 GB 2828 中選擇。
7 對鍍層的要求
7.1 外觀
所有鍍件表面應是清潔的,無損傷的。其主要表面應是平滑的,無結瘤、鋅灰和露鐵現象。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
表面上極少量的儲運斑點1)不應作為拒收的理由。
注:1)指熱鍍鋅后的制件在儲運過程中,由于環境中潮濕空氣的作用,在鍍件表面形成很淺的白色斑點。
必要時,應由需方提供(或認可)能說明鍍層外觀要求的樣品。
7.2 修復
外觀檢驗不合格的鍍件應進行修復,但修復總面積不應超過主要表面的 0.5%,且單個面積不超過
1dm2,否則應重新熱鍍鋅。
不同的修復工藝有不同的厚度要求。噴鍍鋅時,修復區域的鍍層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厚度要求。用富鋅涂料和(或)低熔點鋅合金時,其鍍層厚度至少應達到表 2 或表 3 中最小厚度的 50%。
7.3 厚度
為測得準確的鍍層厚度,供需雙方應根據制件的形狀和大小協商確定基本測量面的大小、部位和數量。
用磁性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不應小于 0.001m2,并且在每個基本測量面內至少應測量 5 次。
用稱量法(仲裁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為一次測量所去除的區域,不應小于 0.001m2。鍍層的密度取
7.2g/cm3,從單位面積鍍層質量可計算出鍍層的近似厚度。
熱鍍鋅層的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要求。
7.3.1 主要表面大于 2m,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每個制件上的所有基本測量面的平均厚度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7.3.2 主要表面在 0.001m2 至 2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的每個制件至少應有一個基本測量面,每一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2或表3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空氣檢測7.3.3 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選取足夠數量的制件構成一個基本測量面,使基本測量面不小于
0.001m2。由表1根據批的大小確定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個數。測量的制件總數為一個基本測量面所要求的制件數與基本測量面個數的乘積。每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如果制件的壁厚不同,則在測量鍍層厚度時,應把制件的每一厚度范圍作為一個獨立的制件處理(見表 2 或表
3)。
表 2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不離心處理時)
制件和厚度 mm 局部厚度 (最小值) 平均厚度 (最小值)
鋼鐵零件 > 6 70 85
> 3∽6 55 70
1.5∽3 45 55
< 1.5 35 45
鑄件 > 6 70 80
≤ 6 60 70
表3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離心處理時)
制件尺寸 mm 局部厚度(最小值) 平均厚度(最小值)
螺紋件 直徑 ≥20直徑 > 10~< 20直徑 ≤10 453520 554525
其他零件(包括鑄件) 厚度 > 3厚度 ≤3 4535 5545
注:其鍍層厚度要求也適用于與此有關的墊圈。
7.4 附著強度
熱鍍鋅層應有足夠的附著強度,在無外應力作用使鍍件彎曲或變形時,鍍層不應出現剝離現象。
本標準對附著強度的試驗方法未作規定。
必要時,供需雙方可協定鍍層附著強度的要求及其試驗方法。
附錄A 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制件特性
(參考件)
A1 基體金屬
A1.1 材料
普通碳鋼、低合金鋼和鑄鐵適合于熱鍍鋅,而含硫易切削鋼不適合于熱鍍鋅。
A1.2 表面狀況
熱鍍鋅之前,為獲得清潔的表面,鋼件可在除去油脂、涂層、焊渣等表面污物和雜質后進行酸洗,鑄件可用噴砂(丸)、電解浸蝕等方法處理。
A1.3 內應力
熱鍍鋅過程中,由于消除了基體金屬內的應力,可能會導致鍍件的變形。
為避免鋼的脆化,應盡可能不使用對應變時效硬化敏感的鋼。
熱鍍鋅之前用熱處理消除應力能有效地避免鋼的脆化。
鋼的硬度值低于 34 HRC、340 HV 或 325 HB 時,通常不會因酸洗時的滲氫而變脆。
A2 設計
制件的設計應適合于熱鍍鋅工藝過程。
A2.1 公差加工螺紋時,應考慮鍍層公差以便符合裝配。螺栓連接中,外螺紋上的鍍層對內螺紋有電化學保護作用,內螺紋上無需鍍鋅層。對內螺紋,無論是先攻絲還是在熱鍍鋅后再攻絲均可。
螺紋件的鍍層厚度與離心處理有關。離心處理是為了獲得光潔的螺紋滿足公差要求。
A2.2 封閉空腔
為了安全和便于操作,必須給封閉空腔鏜出排氣孔。封閉空腔在熱鍍鋅過程中能引起爆炸。A3 耐蝕性能與鍍層厚度之間的關系鍍層的耐蝕性與鍍層厚度近似成正比,在較強的腐蝕環境中使用或要求使用壽命特別長時,鍍層的技術要求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A4 鍍鋅液
通常,鍍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若有特殊要求,應由需方規定。A5 后處理
鍍件從鍍槽中取出后可在空氣中或水中冷卻。
對于小制件,熱鍍鋅后可立即進行離心處理去除多余的鋅。
合適的表面處理(如鉻酸鹽處理),能夠阻滯鍍件表面可能形成的儲運斑點。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金屬與非金屬覆蓋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武漢材料保擴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業榮、李志、倪浩明。
熱鍍鋅有國家標準,冷鍍鋅是國家不提倡的,原因它污染大。
我公司也在熱鍍鋅加工,除了厚度檢測外我們還要檢測漏鍍、氣泡、表面光亮鍍(是否發黑發白)等。你可以查看GB/T13912 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GB/T 13912-92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 ISO
1459——1973(E)《金屬覆蓋層——熱鉸鋅防腐蝕層——指導原則》和 ISO
1461——1973(E)《金屬覆蓋層——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條件》。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制品上熱鍍鋅層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制品防腐蝕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不適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鋼鐵線材、管材和板材上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對熱鍍鋅前基體材料的性質、表面狀態不作規定。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基體材料狀況參見附錄A(參考件)。
本標準對熱鍍鋅產品的后處理未作規定。
2 引用標準
GB 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 4956 磁性金屬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厚度測量 磁性方法
GB 12334 金屬和其他無機覆蓋層 關于厚度測量的定義和一般規則
GB/T 13825 金屬覆蓋層 黑色金屬材料熱鍍鋅層的質量測定 稱量法
3 術語
3.1 熱鍍鋅
將鋼件或鑄件浸入熔融的鋅液中在其表面形成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的工藝過程和方法。
3.2 熱鍍鋅層(簡稱:鍍層)
采用熱鍍鋅方法所獲得的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
3.3 主要表面
指制件上熱鍍鋅前和熱鍍鋅后的某些表面。該表面上的鍍層對于制件的外觀和(或)使用性能是起主要作用的。
3.4 檢查批(簡稱:批)
為實施抽樣檢查匯集起來的熱鍍鋅件。
在熱鍍鋅廠檢驗時,指一個生產班內同一鍍槽中生產的相同類型和大小的熱鍍鋅件。
交貨后由需方檢驗時,指一次訂貨或一次交貨量。
3.5 樣本
從批中隨機抽取的鍍件或鍍件組。
3.6 基本測量面
在主要表面上進行規定次數測量的區域。
3.7 局部厚度
在基本測量面內進行規定次數厚度測量的算術平均值。
3.8 平均厚度
一大制件上或一樣本中所有制件上的局部厚度的算術平均值。
4 需方向熱鍍鋅廠家提供的資料
4.1 必要資料
a. 本標準的標準號。
b. 基體金屬的成分及有關特性。
4.2 附加資料
必要時,需方應提供下列資料。
a. 主要表面,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有適當標記的樣品說明;
b. 表面缺陷,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其他方法標明;
c. 鍍層的外觀要求,可用樣品或其他方法說明;
d. 鍍層厚度的特殊要求(見附錄 A 中 A3 );
e. 是否需要離心處理,需要時,能否接受其厚度要求(見表3)。
5 鋅液中的鋅含量
鍍鋅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
6 抽樣
測量鍍層厚度時,樣本的制件數應按表 1 的規定。
表 1 厚度測量的抽樣要求
批的制件數 樣本的最少制件數
1∽3 全部
4∽500 3
501∽1200 5
1201∽3200 8
3201∽10000 13
> 10000 20
6.1 若制件的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則表1規定的是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最少個數(見 7.3.3)。
6.2 如果樣本不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將原樣本的制件數增加一倍再測量。若這個較大的樣本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認為該批產品符合要求,否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6.3 若供需雙方認可,仲裁檢驗的抽樣方案也可從 GB 2828 中選擇。
7 對鍍層的要求
7.1 外觀
所有鍍件表面應是清潔的,無損傷的。其主要表面應是平滑的,無結瘤、鋅灰和露鐵現象。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
表面上極少量的儲運斑點1)不應作為拒收的理由。
注:1)指熱鍍鋅后的制件在儲運過程中,由于環境中潮濕空氣的作用,在鍍件表面形成很淺的白色斑點。
必要時,應由需方提供(或認可)能說明鍍層外觀要求的樣品。
7.2 修復
外觀檢驗不合格的鍍件應進行修復,但修復總面積不應超過主要表面的 0.5%,且單個面積不超過
1dm2,否則應重新熱鍍鋅。
不同的修復工藝有不同的厚度要求。噴鍍鋅時,修復區域的鍍層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厚度要求。用富鋅涂料和(或)低熔點鋅合金時,其鍍層厚度至少應達到表 2 或表 3 中最小厚度的 50%。
7.3 厚度
為測得準確的鍍層厚度,供需雙方應根據制件的形狀和大小協商確定基本測量面的大小、部位和數量。
用磁性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不應小于 0.001m2,并且在每個基本測量面內至少應測量 5 次。
用稱量法(仲裁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為一次測量所去除的區域,不應小于 0.001m2。鍍層的密度取
7.2g/cm3,從單位面積鍍層質量可計算出鍍層的近似厚度。
熱鍍鋅層的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要求。
7.3.1 主要表面大于 2m,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每個制件上的所有基本測量面的平均厚度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7.3.2 主要表面在 0.001m2 至 2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的每個制件至少應有一個基本測量面,每一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2或表3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7.3.3 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選取足夠數量的制件構成一個基本測量面,使基本測量面不小于
0.001m2。由表1根據批的大小確定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個數。測量的制件總數為一個基本測量面所要求的制件數與基本測量面個數的乘積。每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如果制件的壁厚不同,則在測量鍍層厚度時,應把制件的每一厚度范圍作為一個獨立的制件處理(見表 2 或表
3)。
表 2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不離心處理時)
制件和厚度 mm 局部厚度 (最小值) 平均厚度 (最小值)
鋼鐵零件 > 6 70 85
> 3∽6 55 70
1.5∽3 45 55
< 1.5 35 45
鑄件 > 6 70 80
≤ 6 60 70
表3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離心處理時)
制件尺寸 mm 局部厚度(最小值) 平均厚度(最小值)
螺紋件 直徑 ≥20直徑 > 10~< 20直徑 ≤10 453520 554525
其他零件(包括鑄件) 厚度 > 3厚度 ≤3 4535 5545
注:其鍍層厚度要求也適用于與此有關的墊圈。
7.4 附著強度
熱鍍鋅層應有足夠的附著強度,在無外應力作用使鍍件彎曲或變形時,鍍層不應出現剝離現象。
本標準對附著強度的試驗方法未作規定。
必要時,供需雙方可協定鍍層附著強度的要求及其試驗方法。
附錄A 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制件特性
(參考件)
A1 基體金屬
A1.1 材料
普通碳鋼、低合金鋼和鑄鐵適合于熱鍍鋅,而含硫易切削鋼不適合于熱鍍鋅。
A1.2 表面狀況
熱鍍鋅之前,為獲得清潔的表面,鋼件可在除去油脂、涂層、焊渣等表面污物和雜質后進行酸洗,鑄件可用噴砂(丸)、電解浸蝕等方法處理。
A1.3 內應力
熱鍍鋅過程中,由于消除了基體金屬內的應力,可能會導致鍍件的變形。
為避免鋼的脆化,應盡可能不使用對應變時效硬化敏感的鋼。
熱鍍鋅之前用熱處理消除應力能有效地避免鋼的脆化。
鋼的硬度值低于 34 HRC、340 HV 或 325 HB 時,通常不會因酸洗時的滲氫而變脆。
A2 設計
制件的設計應適合于熱鍍鋅工藝過程。
A2.1 公差加工螺紋時,應考慮鍍層公差以便符合裝配。螺栓連接中,外螺紋上的鍍層對內螺紋有電化學保護作用,內螺紋上無需鍍鋅層。對內螺紋,無論是先攻絲還是在熱鍍鋅后再攻絲均可。
螺紋件的鍍層厚度與離心處理有關。離心處理是為了獲得光潔的螺紋滿足公差要求。
A2.2 封閉空腔
為了安全和便于操作,必須給封閉空腔鏜出排氣孔。封閉空腔在熱鍍鋅過程中能引起爆炸。A3 耐蝕性能與鍍層厚度之間的關系鍍層的耐蝕性與鍍層厚度近似成正比,在較強的腐蝕環境中使用或要求使用壽命特別長時,鍍層的技術要求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A4 鍍鋅液
通常,鍍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若有特殊要求,應由需方規定。A5 后處理
鍍件從鍍槽中取出后可在空氣中或水中冷卻。
對于小制件,熱鍍鋅后可立即進行離心處理去除多余的鋅。
合適的表面處理(如鉻酸鹽處理),能夠阻滯鍍件表面可能形成的儲運斑點。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金屬與非金屬覆蓋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武漢材料保擴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業榮、李志、倪浩明。鍍鋅有兩種熱鍍鋅(熱浸鍍鋅)和冷鍍鋅(電鍍鋅)
熱鍍鋅有國家標準,冷鍍鋅是國家不提倡的,原因它污染大。
我公司也在熱鍍鋅加工,除了厚度檢測外我們還要檢測漏鍍、氣泡、表面光亮鍍(是否發黑發白)等。你可以查看GB/T13912 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GB/T 13912-92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 ISO
1459——1973(E)《金屬覆蓋層——熱鉸鋅防腐蝕層——指導原則》和 ISO
1461——1973(E)《金屬覆蓋層——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條件》。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制品上熱鍍鋅層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制品防腐蝕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不適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鋼鐵線材、管材和板材上的熱鍍鋅層。
本標準對熱鍍鋅前基體材料的性質、表面狀態不作規定。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基體材料狀況參見附錄A(參考件)。
本標準對熱鍍鋅產品的后處理未作規定。
2 引用標準
GB 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 4956 磁性金屬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厚度測量 磁性方法
GB 12334 金屬和其他無機覆蓋層 關于厚度測量的定義和一般規則
GB/T 13825 金屬覆蓋層 黑色金屬材料熱鍍鋅層的質量測定 稱量法
3 術語
3.1 熱鍍鋅
將鋼件或鑄件浸入熔融的鋅液中在其表面形成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的工藝過程和方法。
3.2 熱鍍鋅層(簡稱:鍍層)
采用熱鍍鋅方法所獲得的鋅 — 鐵合金或鋅和鋅 — 鐵合金覆蓋層。
3.3 主要表面
指制件上熱鍍鋅前和熱鍍鋅后的某些表面。該表面上的鍍層對于制件的外觀和(或)使用性能是起主要作用的。
3.4 檢查批(簡稱:批)
為實施抽樣檢查匯集起來的熱鍍鋅件。
在熱鍍鋅廠檢驗時,指一個生產班內同一鍍槽中生產的相同印染噴漆vocS排放類型和大小的熱鍍鋅件。
交貨后由需方檢驗時,指一次訂貨或一次交貨量。
3.5 樣本
從批中隨機抽取的鍍件或鍍件組。
3.6 基本測量面
在主要表面上進行規定次數測量的區域。
3.7 局部厚度
在基本測量面內進行規定次數厚度測量的算術平均值。
3.8 平均厚度
一大制件上或一樣本中所有制件上的局部厚度的算術平均值。
4 需方向熱鍍鋅廠家提供的資料
4.1 必要資料
a. 本標準的標準號。
b. 基體金屬的成分及有關特性。
4.2 附加資料
必要時,需方應提供下列資料。
a. 主要表面,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有適當標記的樣品說明;
b. 表面缺陷,可在圖紙上標明,也可用其他方法標明;
c. 鍍層的外觀要求,可用樣品或其他方法說明;
d. 鍍層厚度的特殊要求(見附錄 A 中 A3 );
e. 是否需要離心處理,需要時,能否接受其厚度要求(見表3)。
5 鋅液中的鋅含量
鍍鋅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
6 抽樣
測量鍍層厚度時,樣本的制件數應按表 1 的規定。
表 1 厚度測量的抽樣要求
批的制件數 樣本的最少制件數
1∽3 全部
4∽500 3
501∽1200 5
1201∽3200 8
3201∽10000 13
> 10000 20
6.1 若制件的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則表1規定的是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最少個數(見 7.3.3)。
6.2 如果樣本不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將原樣本的制件數增加一倍再測量。若這個較大的樣本能滿足 7.3
條的要求,則認為該批產品符合要求,否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6.3 若供需雙方認可,仲裁檢驗的抽樣方案也可從 GB 2828 中選擇。
7 對鍍層的要求
7.1 外觀
所有鍍件表面應是清潔的,無損傷的。其主要表面應是平滑的,無結瘤、鋅灰和露鐵現象。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品熱鍍鋅層技術要求
表面上極少量的儲運斑點1)不應作為拒收的理由。
注:1)指熱鍍鋅后的制件在儲運過程中,由于環境中潮濕空氣的作用,在鍍件表面形成很淺的白色斑點。
必要時,應由需方提供(或認可)能說明鍍層外觀要求的樣品。
7.2 修復
外觀檢驗不合格的鍍件應進行修復,但修復總面積不應超過主要表面的 0.5%,且單個面積不超過
1dm2,否則應重新熱鍍鋅。
不同的修復工藝有不同的厚度要求。噴鍍鋅時,修復區域的鍍層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厚度要求。用富鋅涂料和(或)低熔點鋅合金時,其鍍層厚度至少應達到表 2 或表 3 中最小厚度的 50%。
7.3 厚度
為測得準確的鍍層厚度,供需雙方應根據制件的形狀和大小協商確定基本測量面的大小、部位和數量。
用磁性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不應小于 0.001m2,并且在每個基本測量面內至少應測量 5 次。
用稱量法(仲裁方法)測量時,基本測量面為一次測量所去除的區域,不應小于 0.001m2。鍍層的密度取
7.2g/cm3,從單位面積鍍層質量可計算出鍍層的近似厚度。
熱鍍鋅層的厚度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要求。
7.3.1 主要表面大于 2m,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每個制件上的所有基本測量面的平均厚度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7.3.2 主要表面在 0.001m2 至 2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樣本中的每個制件至少應有一個基本測量面,每一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2或表3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空氣檢測7.3.3 主要表面小于 0.001m2 制件的厚度要求
選取足夠數量的制件構成一個基本測量面,使基本測量面不小于
0.001m2。由表1根據批的大小確定樣本中基本測量面的個數。測量的制件總數為一個基本測量面所要求的制件數與基本測量面個數的乘積。每個基本測量面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局部厚度要求,樣本中所有局部厚度的平均值應滿足表 2 或表 3 的平均厚度要求。
如果制件的壁厚不同,則在測量鍍層厚度時,應把制件的每一厚度范圍作為一個獨立的制件處理(見表 2 或表
3)。
表 2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不離心處理時)
制件和厚度 mm 局部厚度 (最小值) 平均厚度 (最小值)
鋼鐵零件 > 6 70 85
> 3∽6 55 70
1.5∽3 45 55
< 1.5 35 45
鑄件 > 6 70 80
≤ 6 60 70
表3 熱鍍鋅層厚度要求(離心處理時)
制件尺寸 mm 局部厚度(最小值) 平均厚度(最小值)
螺紋件 直徑 ≥20直徑 > 10~< 20直徑 ≤10 453520 554525
其他零件(包括鑄件) 厚度 > 3厚度 ≤3 4535 5545
注:其鍍層厚度要求也適用于與此有關的墊圈。
7.4 附著強度
熱鍍鋅層應有足夠的附著強度,在無外應力作用使鍍件彎曲或變形時,鍍層不應出現剝離現象。
本標準對附著強度的試驗方法未作規定。
必要時,供需雙方可協定鍍層附著強度的要求及其試驗方法。
附錄A 影響熱鍍鋅效果的制件特性
(參考件)
A1 基體金屬
A1.1 材料
普通碳鋼、低合金鋼和鑄鐵適合于熱鍍鋅,而含硫易切削鋼不適合于熱鍍鋅。
A1.2 表面狀況
熱鍍鋅之前,為獲得清潔的表面,鋼件可在除去油脂、涂層、焊渣等表面污物和雜質后進行酸洗,鑄件可用噴砂(丸)、電解浸蝕等方法處理。
A1.3 內應力
熱鍍鋅過程中,由于消除了基體金屬內的應力,可能會導致鍍件的變形。
為避免鋼的脆化,應盡可能不使用對應變時效硬化敏感的鋼。
熱鍍鋅之前用熱處理消除應力能有效地避免鋼的脆化。
鋼的硬度值低于 34 HRC、340 HV 或 325 HB 時,通常不會因酸洗時的滲氫而變脆。
A2 設計
制件的設計應適合于熱鍍鋅工藝過程。
A2.1 公差加工螺紋時,應考慮鍍層公差以便符合裝配。螺栓連接中,外螺紋上的鍍層對內螺紋有電化學保護作用,內螺紋上無需鍍鋅層。對內螺紋,無論是先攻絲還是在熱鍍鋅后再攻絲均可。
螺紋件的鍍層厚度與離心處理有關。離心處理是為了獲得光潔的螺紋滿足公差要求。
A2.2 封閉空腔
為了安全和便于操作,必須給封閉空腔鏜出排氣孔。封閉空腔在熱鍍鋅過程中能引起爆炸。A3 耐蝕性能與鍍層厚度之間的關系鍍層的耐蝕性與鍍層厚度近似成正比,在較強的腐蝕環境中使用或要求使用壽命特別長時,鍍層的技術要求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A4 鍍鋅液
通常,鍍槽中操作區域的鋅含量(質量)不應低于 98.5%。若有特殊要求,應由需方規定。A5 后處理
鍍件從鍍槽中取出后可在空氣中或水中冷卻。
對于小制件,熱鍍鋅后可立即進行離心處理去除多余的鋅。
合適的表面處理(如鉻酸鹽處理),能夠阻滯鍍件表面可能形成的儲運斑點。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金屬與非金屬覆蓋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武漢材料保擴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業榮、李志、倪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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