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Honeywell Aura F S1便攜式固定污染源甲烷/非甲烷總烴現場直讀式分析儀是霍尼韋爾分析色譜技 術與物聯網智慧環保技術相融合的最新環保移動檢測產品。該系統采用了行業領先的氣相色譜系統 設計經驗和霍尼韋爾金牌制造體系,其核心模塊均為進口部件,整套系統具有穩定可靠的檢測數 據一致性、符合人機工程的操作便利性及良好的便攜性。產品配套高溫伴熱采樣管路, 耐腐蝕的 預處理系統,方便的供氣、供電組件和簡單高效的人機界面及打印機,完全滿足中國國家標準及國際標準 ,為固定污染源VOCs廢氣現場直讀檢測提供了高品質的檢測方案。
依據中國國家標準及美國EPA標準的預處理方法,樣氣進入在線氣相色譜儀(GC-FID),通 過定量環定量,通過閥切換進入不同的色譜柱,將總烴,甲烷或特征因子依 次進入氫火焰離 子化檢測器(FID)檢測,分別測定多組組分濃度。再通過內置處理單元融合計算得出準確 的總烴,甲烷,非甲烷總烴及特征因子數值并現場顯示、打印、記錄。 Aura F S1系統還可通過無線網絡,將現場各關鍵數據上傳至相關使用單位。
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系統特點
- 數據無憂
- • 數據真實、準確
- • 色譜分析儀采用EPC電子全自動壓力流量控制, 柱箱溫度控制采用 霍尼韋爾特有ATC恒溫技術, 保證了檢測數據的穩定性
- • 色譜分析儀采用全程伴熱,及有限元熱分析設計,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 • 采樣管線采用PTFE或惰性化金屬,降低樣品吸附,保證數據準確性
- • 霍尼韋爾專業級色譜工作站軟件,保準保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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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無憂
- •操作簡單,維護輕松
- •整機單體重量7公斤,攜帶及作業方便靈活
- •整機一體化設計,充電、充氣、保養等省時省力
- •整機一鍵式設計,自動化采樣、分析、出結果,操作省心
- •可移動式平板操控軟件,查看數據詳情及系統操作
- •零學習,高亮屏使用界面,操作簡易
- •原廠專家團隊可實時遠程支持,操作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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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無憂
- •安全可靠,現場適應性好
- •熄火自動斷氣,確保系統本質安全
- •完整的系統診斷及安全日志,滿足最嚴格的管理要求
- •適應國內外多地區客戶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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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公司庫存
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系統構成
- • 主機系統
- • 主控軟件系統
- • 氣源(氫氣、純凈空氣)
- • 無線通訊模塊
- • 定位系統
- • 過濾預處理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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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色譜分析儀 -NMHC -THC -CH4
- • 高溫伴熱采樣探頭
- • 樣氣采樣探頭
- • 伴熱管線(多種長度可選)
- • 供電系統
- • 可充電電池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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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流電源適配器
- • 便攜運輸箱 抗沖擊,防水,防塵箱
- • 校準系統 標準氣體
- • 顯示單元 工業級平板電腦
- • 輸出單元 現場移動打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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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技術參數
檢測項目 |
甲烷/非甲烷總烴(可擴展苯系物等其它特征因子) |
檢測能力 |
總烴THC、甲烷CH4、非甲烷總烴NMHC |
量程 |
甲烷(0.01~10000ppm); 非甲烷總烴(0.01~100ppm)/(0.01 ppm~10000 ppm) (可選) |
重復性 |
RSD < 1% |
檢出限 |
≤ 0.01 ppm |
量程漂移 |
< 2% F.S(. 24 h) |
零點漂移 |
< 0.5% F.S(. 24 h) |
工作環境 |
溫度: 5 ? 40 ℃; 濕度: 10% - 90% R.H |
分析周期 |
60~180 秒(可選) |
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2-2020)
- • 儲油油氣排放控制
- • 所有影響儲油油氣密閉性的部件,包括油氣管線和所連接的法蘭、閥門、快接頭以及其他相關部件在正常工作狀況下應保持密閉,油氣泄漏濃度滿足本標準油氣回收系統密閉點位限值要求。
- • 采用紅外攝像方式檢測油氣回收系統密閉點位時,不應有油氣泄漏
- • 埋地油罐應采用電子式液位計進行汽油密閉測量
- • 應采用符合 GB 50156相關規定的溢油控制措施
- • 加油油氣排放控制
- • 加油軟管應配備拉斷截止閥, 加油時應防止溢油和滴油
- • 加油產生的油氣應采用 真空輔助方式密閉收集
- • 油氣回收管線應坡向油罐,坡度不應小于1%,受地形限制無法滿足坡度要求的可設置集液
- • 當轄區內采用 ORVR的輕型汽車達到汽車保有量的20%后,油氣回收系統、在線監測系統應
- • 各種加油油氣回收系統的氣液比均應在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范圍內
- • 油氣處理裝置的油氣排放濃度1小時平均濃度值應小于等于25g/m3
- • 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儀(以甲烷或丙烷為校準氣體)檢測油氣回收系統密閉點位,油氣泄漏檢測值應小于等于500 umol/mol
- • 加油站企業邊 界油氣濃度無組織排放限值應滿足表3要求
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20)
- • 油氣處理裝置排氣筒高度不低于4m.具體高度以及與周圍建筑物的距離應根據環評價文件確定。
- • 發油時應采用防溢流系統
- • 采用紅外攝像方式檢測油氣收集系統密封點時,不應有油氣泄漏
- • VOCs 泄漏控制要求 企業中載有油品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及油氣收集系統,應按GB37822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
表1 油氣處理裝置排放限值 |
污染物項目 |
排放濃度(g/ml) |
處理效事(%) |
NMHC |
≤25 |
≥95 |
排放限值 |
發油排放限值 |
油氣處理裝置應執行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不得稀釋排放 |
泄源排放限值 |
油氣收集系統密封點泄漏檢測值不應超過500 pmol/mol |
企業邊界排放限值 |
企業邊界任意1小時NMHC平均濃度值不應超過4 mg/m3 |
- • 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和HJ 1118、 HU 819等規定,依法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訂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依法公布監測結果
- • 企業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采樣測試平臺和排污口標志
- • 在不少于 50%發油鶴管處于發油時段對油氣處理裝置進口和出口油氣進行采樣,其中連接油船的油氣處理裝置應在發油時段中后期進行采樣,對于包含吸附工藝的油氣處理裝置,采樣應包括每個吸附塔的工作過程。監測采樣按GB/T 16157、HJ/T 397、HJ732以及HJ38的規定執行
- • 在發油時段采用氫火焰高子化檢測儀(以甲烷或丙烷為校準氣體)對油氣收集系統密封點進行檢測,其中連接油船的油氣收集系統密封點應在發油時段中后期進行檢測,監測采樣和測定方法按HJ733的規定執行
- • 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儀(以甲烷或丙烷為校準氣體)對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進行檢測,監測采樣和測定方法按HJ733的規定執行
- • 企業邊界 NMHC的監測采樣和測定方法技HJ/T 55和HJ 604的規定執行,監測采樣不應在向
便攜式甲烷非甲烷總徑分析儀 Honeywell AURAFS1 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1-2020)
- • 汽車罐車油氣回收耦合閥、底部裝卸油密封式快速接頭應集中放置在管路箱內。多倉汽車罐將各倉油氣回收管路在嶁項并聯后進入管路箱
- • 鐵路罐車應符合 GB/T 5600的技術規定,并采取相應措施減少運輸過程中的油氣排放
- • 采用紅外攝像方式檢測運輸工具油氣密封點時,不應有油氣泄漏。油船排放控制1油船應設置密閉油氣收集系統和惰性氣體系統
- • 油船油氣收集系統應將向油船發油時產生的油氣密閑送入油氣處理裝置
- • 油船應在每個油倉設置獨立的透氣管線,每個透氣管出口應安裝一個壓力/真空閥
- • 油船運輸過程中應保證油晶和油氣不泄漏
- • 油船應采用封閉式液位監測系統測量油倉液位高度、油氣壓力和溫度
- • 采用紅外攝像方式檢測運輸工具油氣密封點時, 不應有油氣滑漏
表1 汽車罐車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限值 |
單倉罐成多倉罐單個油倉的容積V(L) |
油氣回收系統壓力變動限值(kPa) |
油氣回收閥壓力變動限值(kPa) |
V≥9500 |
≤0.25 |
≤1.30 |
9500>V≥5500 |
≤0.38 |
5500>V≥3800 |
≤0.50 |
V<3800 |
≤0.65 |
密閉性隈值 |
發油排放限值 |
汽車罐車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執行表1規定的限值 |
泄源排放限值 |
運輸工具油氣密封點泄漏檢測值不應超過500pmol/mol |
- •運輸工具所屬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和HJ819等規定,依法建立企業自行監測制度,制訂監測方案,每年至少對汽車罐車油氣回收系統 密閉性、運輸工具油氣密封點開展2次自行監測,2次監測時間間隔大于3個月,保存原始監測記 錄,并依法公布監測結果,密閉性檢測方法見附錄A.
- •汽車罐車生產企業應委托具有檢測資質的機構對汽車罐車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進行檢測,密閉 性檢測方法見附錄A,將檢驗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公開內容見附錄B.
- • 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儀 (以甲烷或丙烷為校準氣體)對運輸工具油氣密封點進行檢測,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