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時,推薦的檢(探)測器安裝高度應高出地坪(或樓板面)0. 3~0.6m。過低易造成因雨水淋、濺,對檢(探)測器的損害;過高則超出了比空氣重的氣體易于積聚的高度。
檢測天然氣、城市煤氣等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推薦安裝在高出釋揮發性有機物放源0.5-氣體檢測2m,且與釋放源的水平距離小于5m。當檢測指定部位的氫氣泄漏時,檢(探)測器宜安裝于釋放源周圍及上方1m的范圍內,太遠則由于氫氣的迅速擴散上升,起不到檢測效果。
檢測與空氣分子量接近且易與空氣混合的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氰化氫時,采用距釋放源上下1米的范圍內安裝。有毒氣體比空氣稍輕時,安裝于釋放源的上方,有毒氣體比空氣稍重時,安裝于釋放源的下方,且距釋放源的
水平距離不超過1米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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