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廢水排放標準:
氨氮標準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準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地方現行廢水排放氨氮控制標準
中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
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
定嚴于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各省(市、區)的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密切結合當地的水環境狀況和地方的技術經濟條件。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有11個省G市)制定了25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在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大多數標準都規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氨氮廢水排放標準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準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氨氮標準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部分相關環保標準規定氨氮標準限值,詳見表1。
表1相關環保標準中涉及氨氮指標情況
序 號 標準名稱 一級標準/排放標準限值(mg/L)
1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0.15(Ⅰ類)
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 0.02(Ⅰ類)
3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15/25/50
4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GB13457-92) 15
5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GB13458-2001) 150/40
6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CJ/T48-1999) 10月20日
7 《檸檬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430-2004) 100/80
8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5-2006) 120/80
9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92) 25/15
10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821-2005) 15
1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 80
12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15
1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 35/25
14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2025-8-5
15 《污水海洋處理裝置工程污染控制標準》(GB18486-2001) 25
16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 2015-12-5
17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2025-8-5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把氨氮列為河流、湖泊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必測項目。鋼鐵工業、焦化、化肥(氮肥)、合聯氨N2H4成氨工業、紡織染整業、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類加工、飲料制造業、航天推進劑、船舶工業、管道運輸業、賓館、飯店、游樂場所及公共服務行業、生活污水等排水單位,也把氨氮列為必測項目。
因此,氨氮指標的監控,在環境質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上述標準中規定的分析方法大多為蒸餾和滴定法、納氏試劑比色法和水楊酸分光光度法,2008年實施的相關環保標準中增加了《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5-2005)。氨氮廢水排放標準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標準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氨氮標準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部分相關環保標準規定氨氮標準限值,詳見表1。 表1相關環保標準中涉及氨氮指標情況 序 號 標準名稱 一級標準/排放標準限值(mg/L) 1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0.15(Ⅰ類) 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 0.02(Ⅰ類) 3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15/25/50 4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GB13457-92) 15 5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GB13458-2001) 150/40 6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CJ/T48-1999) 10月20日 7 《檸檬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430-2004) 100/80 8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5-2006) 120/80 9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92) 25/15 10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821-2005) 15 1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 80 12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15 1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 35/25 14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2025-8-5 15 《污水海洋處理裝置工程污染控制標準》(GB18486-2001) 25 16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 2015-12-5 17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2025-8-5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把氨氮列為河流、湖泊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必測項目。鋼鐵工業、焦化、化肥(氮肥)、合成氨工業、紡織染整業、食品加工、屠宰及肉類加工、飲料制造業、航天推進劑、船舶工業、管道運輸業、賓館、飯店、游樂場所及公共服務行業、生活污水等排水單位,也把氨氮列為必測項目。 因此,氨氮指標的監控,在環境質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上述標準中規定的分析方法大多為蒸餾和滴定法、納氏試劑比色法和水楊酸分光光度法,2008年實施的相關環保標準中增加了《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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