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方案》正式印發,其中的一大亮點是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將建立聯合河湖長機制,對重點跨界水體實施聯合監管、聯合檢測、健全數據共享、聯合防控等。
共47個河湖納入重點跨界水體范圍,日常管理實行輪值制,原則上輪值期為一年。輪值期間牽頭單位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河(湖)長共同巡河,研究確定聯合河(湖)長制目標任務,共同解決重大問題、推進重要工作。
此外,三地還將聚焦示范區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核心問題,建立系統聯保共治機制,并在示范區跨界水體管理保護領域逐步推廣。
除此之外,川渝兩地也探索建立了聯合河長制。
2020年4月29日,川渝雙方確定共同組建“川渝河長制聯合推進辦公室”,推動跨界河流聯防共治。到9月17日,川渝兩地河長制聯合推進辦公室正式完成組建。
雙方將重點針對81條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界河流,開展污水偷排、直排、亂排以及“清四亂”工作,推動建立兩省市省級河長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聯合巡查制度,聯合督促重點工作落實,建立跨省界河流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制度,建立流域生態環境事故協商處置制度等。
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川渝河長制聯合推進辦公室將堅持“一河一策”兩商定,一張清單管兩岸,一次督查兩交辦。
聯合河長制的出現并不是偶然,以前更多的是在省內多個城市或流域進行聯合。
比如,9月24日,南京市水務局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正在探索跨界河湖設立聯合河湖長,開展聯合巡河護河行動,實現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措施協調同步,推進聯防聯控。共同巡河、護河、治河,發現的問題事項,并實現信息共享,包括水質監測數據、河湖管控數據、水污染防治進展數據、執法監管數據等。
2019年11月14日,無錫、蘇州聯合河長制啟動;隨即,單家塘浜治理項目啟動;日前,江蘇無錫市新吳區聯合蘇州市相城區建立跨界河湖聯合河長制,聘任了跨界河湖鎮(街道)級、村級河長為聯合河(湖)長,共同開展巡河、治河、護河工作,構建跨界河湖“聯防聯治、共建共管”的工作機制。
跨省進行聯動仍在探索中,未來將會在更多地方得到推廣。目前很多地方開展“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進一步提升“河長制”在河湖系統保護和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方面的效用發揮。比如,福建三明市以市、縣兩級推進“河(湖)長 檢察長”協作,在省內率先實現河(湖)長 檢察長協作全覆蓋。
還有內蒙古、廣西南寧、河南、寧夏等地落實“河長+檢察長”聯動機制協同配合、信息共享等。
流域作為一個生態系統,具有不可分割的整體性,通過聯合治理,能進一步完善多方協同保護機制,實現水環境的持續改善,由此可知,聯合河長制實施后帶來的治水效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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