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當前我國大氣污染狀況依然十分嚴重,主要表現為煤煙型污染。城市大氣環境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普遍超標;二氧化硫污染一直在較高水平;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總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趨勢。
原則和措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減少燃燒。集中供熱、限制汽車數量、杜絕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決機關單位的煙花炮竹)。
2,改進制冷技術,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劑。
3,治理腐敗,落實環保管理。變罰款為治理。
4,限制亂砍亂伐,指數造林。
全球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及對策:全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共用一個大氣圈,全球性大氣污染所帶來的災害是全球性的,危及到每一個人的,使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受到嚴峻的挑戰。因此,綜合治理全球性大氣污染需要各國政府協調一致的行動,需要全人類共同努力。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應努力減少污染氣體的排放,并為此作出貢獻,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1、制定并履行國際協議,嚴格控制全球性大氣污染氣體的排放。控制全球變暖就必須要減少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的含量,其中關鍵的問題是控制CO2的含量。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特別是CO2的增加,是發達國家近年來工業化積累的結果,就是在當前發達國家也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者。占世界人口不到24%的發達國家消耗了世界能源的75%,他們向大氣排放的CO2的人均排放量比發展中國家的相對量更高。以美國為例,其人口占世界人口的5%不到,CO2排放量卻占世界的24%,而對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統計,他們的人口占世界的76%,而CO2的排放量還不到世界的28%。由此可見,發展中國家是工業化國家所造成的CO2增加的受害者,發達國家對削減溫室氣體排放負有不可推卸的完全義務和責任。
1997年12月,防止地球溫暖化京都會議通過了“京都宣言”,宣言中指定CO2等6種氣體是造成地球變暖的主要因素,宣言中規定在2012年實現整體削弱1990年廢氣排放標準的5.2%,并要求發展中國家自主承擔削減廢氣排放量義務。我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國之一,我國支持通過一項符合公約的議定書,但反對向發展中國家增加任何新的義務。盡管我國到2000年人均CO2排放量不到1989年世界人均水平(1.2噸/人)的一半,不及工業區化國家人均水平(3.3噸/人)的1/6,但仍努力履行義務。我國已開展了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分析及對策的研究,大力節能,改善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率;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增加對CO2吸收能力空氣污染;大力回收工業C02廢氣,盡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1990年修訂的《消耗臭氧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把CFC及哈龍等6類幾十種都列為限控物質,在進行這樣的限定后,預計到2050年,北極臭氧減少速率將低于現在,而到2100年后,南極臭氧空洞將消失。
2、綜合治理措施及途徑。
減少溫室氣體的產生量,減少礦物燃料的使用量,提高能源效率與節能,這是控制C02排放的主要措施,也是目前控制CO2排放量的最經濟可行的辦法。有資料認為,如果采取了一切可以節約的措施,在不影響發展或造成能源不足的情況下,在今后幾十年內,可以把二氧化碳釋放的量從50億噸減少到10億噸。為了減輕溫室效應可以在不同礦物燃料之間進行比較來作出選擇,產生相同能量,燃燒天然氣排出的二氧化碳為燃煤的60%,為燃油的80%,我國西氣東送工程將對全球性大氣污染的綜合治理發揮積極作用。
除去溫室氣體,人們已經設計出控制二氧化碳進人大氣層的幾種方案,其中之一是把發電廠排出的二氧化碳轉化成可以運走的碳酸鹽,用船運到海洋中,這一方案技術上可行,但代價極高,還在進一步研究之中。要除去二氧化碳以外的溫室氣體似乎不夠現實,因為它們是從許多小發生源發出的。voc
開發利用新能源。采用不產生二氧化碳的替代能源,最重要的替代能源有太陽能、風能、波浪能、核裂變與核聚變能。從減少CO2排放量的角度而言,核能可能是理想的能源,并且是目前最可能成為取代化石燃料而大規模使用的主要能源。氫能是通過光解水的方法獲得的,利用水分解的H2作能源,氫燃燒后重新生成水,對環境完全沒有污染。目前有關地能的獲得與利用,雖處于研究階段,但將其作為一種大規模清潔能源的前景是十分樂觀的。
在地球上大批植樹造林,充分利用森林及綠色植被對溫室效應的調節作用。擴大生物鏈中的碳量,使大量碳不能轉化為CO2進人大氣中;適應氣候變化,培育出適宜氣候變化的農作物新品種等等,種種措施都能減緩溫室氣體對環境的影響。
原則和措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減少燃燒。集中供熱、限制汽車數量、杜絕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決機關單位的煙花炮竹)。
2,改進制冷技術,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劑。
3,治理腐敗,落實環保管理。變罰款為治理。
4,限制亂砍亂伐,指數造林。
全球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及對策:全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共用一個大氣圈,全球性大氣污染所帶來的災害是全球性的,危及到每一個人的,使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受到嚴峻的挑戰。因此,綜合治理全球性大氣污染需要各國政府協調一致的行動,需要全人類共同努力。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應努力減少污染氣體的排放,并為此作出貢獻,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1、制定并履行國際協議,嚴格控制全球性大氣污染氣體的排放。控制全球變暖就必須要減少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的含量,其中關鍵的問題是控制CO2的含量。大氣中的溫室氣體,特別是CO2的增加,是發達國家近年來工業化積累的結果,就是在當前發達國家也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者。占世界人口不到24%的發達國家消耗了世界能源的75%,他們向大氣排放的CO2的人均排放量比發展中國家的相對量更高。以美國為例,其人口占世界人口的5%不到,CO2排放量卻占世界的24%,而對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統計,他們的人口占世界的76%,而CO2的排放量還不到世界的28%。由此可見,發展中國家是工業化國家所造成的CO2增加的受害者,發達國家對削減溫室氣體排放負有不可推卸的完全義務和責任。
1997年12月,防止地球溫暖化京都會議通過了“京都宣言”,宣言中指定CO2等6種氣體是造成地球變暖的主要因素,宣言中規定在2012年實現整體削弱1990年廢氣排放標準的5.2%,并要求發展中國家自主承擔削減廢氣排放量義務。我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國之一,我國支持通過一項符合公約的議定書,但反對向發展中國家增加任何新的義務。盡管我國到2000年人均CO2排放量不到1989年世界人均水平(1.2噸/人)的一半,不及工業區化國家人均水平(3.3噸/人)的1/6,但仍努力履行義務。我國已開展了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分析及對策的研究,大力節能,改善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率;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增加對CO2吸收能力空氣污染;大力回收工業C02廢氣,盡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1990年修訂的《消耗臭氧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把CFC及哈龍等6類幾十種都列為限控物質,在進行這樣的限定后,預計到2050年,北極臭氧減少速率將低于現在,而到2100年后,南極臭氧空洞將消失。
2、綜合治理措施及途徑。
減少溫室氣體的產生量,減少礦物燃料的使用量,提高能源效率與節能,這是控制C02排放的主要措施,也是目前控制CO2排放量的最經濟可行的辦法。有資料認為,如果采取了一切可以節約的措施,在不影響發展或造成能源不足的情況下,在今后幾十年內,可以把二氧化碳釋放的量從50億噸減少到10億噸。為了減輕溫室效應可以在不同礦物燃料之間進行比較來作出選擇,產生相同能量,燃燒天然氣排出的二氧化碳為燃煤的60%,為燃油的80%,我國西氣東送工程將對全球性大氣污染的綜合治理發揮積極作用。
除去溫室氣體,人們已經設計出控制二氧化碳進人大氣層的幾種方案,其中之一是把發電廠排出的二氧化碳轉化成可以運走的碳酸鹽,用船運到海洋中,這一方案技術上可行,但代價極高,還在進一步研究之中。要除去二氧化碳以外的溫室氣體似乎不夠現實,因為它們是從許多小發生源發出的。voc
開發利用新能源。采用不產生二氧化碳的替代能源,最重要的替代能源有太陽能、風能、波浪能、核裂變與核聚變能。從減少CO2排放量的角度而言,核能可能是理想的能源,并且是目前最可能成為取代化石燃料而大規模使用的主要能源。氫能是通過光解水的方法獲得的,利用水分解的H2作能源,氫燃燒后重新生成水,對環境完全沒有污染。目前有關地能的獲得與利用,雖處于研究階段,但將其作為一種大規模清潔能源的前景是十分樂觀的。
在地球上大批植樹造林,充分利用森林及綠色植被對溫室效應的調節作用。擴大生物鏈中的碳量,使大量碳不能轉化為CO2進人大氣中;適應氣候變化,培育出適宜氣候變化的農作物新品種等等,種種措施都能減緩溫室氣體對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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